結婚登記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guī)定的,予以登記,發(fā)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概述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guī)定的,予以登記,發(fā)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申請條件
夫妻雙方或一方為福建省戶籍地的人員可申辦。
雙方戶籍地為福建省外的,有一方持有有效居住證可到居住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辦。
根據(jù)《民法典》規(guī)定: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nèi)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享受待遇
證明婚姻的合法性:
辦理了結婚登記,婚姻才算合法。
登記結婚后,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申請說明
線下辦理:
福建省戶籍的夫妻雙方到省內(nèi)任一區(qū)縣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福建省外戶籍的夫妻雙方到原戶籍地或者居住證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申請材料
1. 夫妻雙方身份證
2. 夫妻雙方戶口簿
3. 夫妻2寸免冠合照三張
4. 符合“跨省通辦”條件的需攜帶有效居住證
申請流程
登記過程按流程有兩個階段:填寫聲明書和詢問筆錄。
各自填寫聲明書:
(1)男方(女方)姓名:當事人是中國公民的,使用中文填寫;當事人是外國人的,按照當事人護照上的姓名填寫。
(2)男方(女方)性別:請跟據(jù)自己的實際情況填寫。
(3)男方(女方)國籍:當事人是內(nèi)地居民、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的,填寫“中國”;當事人是外國人的,按照護照上的國籍填寫;無國籍人,填寫“無國籍”。
(4)男方(女方)出生日期:使用阿拉伯數(shù)字,按照身份證件上的出生日期填寫為“××××年××月××日”。
(5)男方(女方)民族:請跟據(jù)自己的實際情況填寫。
(6)男方(女方)職業(yè):請跟據(jù)自己的實際情況填寫。
(7)男方(女方)文化程度:請跟據(jù)自己的實際情況填寫。
(8)男方(女方)證件號碼:當事人是內(nèi)地居民的,填寫居民身份證號;當事人是香港、澳門、臺灣居民的,填寫香港、澳門、臺灣居民身份證號,并在號碼后加注“(香港)”、“(澳門)”或者“(臺灣)”;當事人是華僑的,填寫護照或旅行證件號;當事人是外國人的,填寫當事人的護照或旅行證件號。證件號碼前面有字符的,應當一并填寫。
(9)常住戶口所在地:戶籍所在地或現(xiàn)住居住地。
(10)男方(女方)婚姻狀況:跟據(jù)個人情況填寫。
(11)聯(lián)系方式:分為男方電話和女方電話。
(12)聲明人:男女雙方對填報內(nèi)容真實性負責并做出承諾聲明后,聲明人在監(jiān)誓人面前簽名并按手印確認。
詢問筆錄:
男女雙方需認真回答登記員提出的四個問題,并確認回答無誤后各自簽名并按手印確認。
有下列情形的,還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 若當事人婚姻狀況為“離婚”或者“喪偶”,根據(jù)《婚姻登記工作規(guī)范》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能夠證明其聲明真實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書、離婚證明書;當事人戶口本婚姻狀況一欄需變更為“喪偶”。
- 根據(jù)《婚姻登記工作規(guī)范》第三十條,現(xiàn)役軍人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軍人證件和部隊出具的軍人婚姻登記證明。
- 根據(jù)《婚姻登記工作規(guī)范》第三十一至三十五條,境外居民需持有的以下有效證件材料:
香港(澳門)居民:港澳居民來往內(nèi)地通行證或者港澳同胞回鄉(xiāng)證,香港(澳門)居民身份證原件及A4復印件1份,經(jīng)香港委托公證人公證的(經(jīng)澳門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原件1份;
臺灣居民: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本人在臺灣地區(qū)居住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A4復印件1份,臺灣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原件1份;
華僑:本人有效護照原件及A4復印件1份、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jīng)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原件1份;(注:菲律賓、澳大利亞等國當事人持“婚姻查找無記錄”、“婚姻查找記錄”、具備“婚姻法律能力”、“婚姻無障礙”、婚姻狀況欄為空白或無婚姻狀況欄的戶籍證明,需一并提交經(jīng)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本人無配偶聲明,除法國出具的“婚姻無障礙”證明作為無配偶采用。
外國人:本人的有效護照原件及復印件;所在國公證機構或有權機關出具的、經(jīng)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與中國無外交關系的國家出具的有關證明,應當經(jīng)與該國及中國均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使(領)館和中國駐第三國使(領)館認證,或者經(jīng)第三國駐華使(領)館認證。
辦理地址
泉州市豐澤區(qū)仟禧匯大廈一樓07單元(豐澤區(qū)云鹿路與泉秀街十字路口東南側)
政策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常見問題
我不知道我的受理地怎么辦?
結婚登記可以選擇的受理地區(qū):
福建省戶籍的可以選擇省內(nèi)任一區(qū)縣;福建省外戶籍的原戶籍地或者居住證所在地。
戶口本要原件嗎?照片有什么要求?
辦理婚姻登記需要提供雙方的戶口本和身份證原件;
辦理結婚登記需提交3張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不要奇裝異服。
結果查詢
結婚證即辦即拿;可登錄閩政通“電子證照”查詢。